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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9月16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发布《关于申报2020年度珠海市珠港澳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3日。
申报范围
2020年度珠海市珠港澳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第一批)分为2个支持方向,分别是港澳地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及粤港澳科技合作项目配套。
支持内容
(一)港澳地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奖励
对获认定的分支机构采用奖励补助形式,最高奖励200万元。
(二)粤港澳科技合作项目配套
粤港澳科技合作项目及由港澳有关单位参与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采用配套补助方式,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所获国家级或省级立项资金给予不超过50%的市财政资金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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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9月16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发布《关于申报认定2020年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6日下午17:00。
项目类型
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认定分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初次认定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登记备案两个专题;认定类别分为企业类和公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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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9月15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珠海市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3日。
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须是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中央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公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
(二)具备良好的实验场所和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应用基础良好,具备承接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任务的能力。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2020年1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采购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以采购发票日期为准),用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的服务器不少于5台、PC机不少于10台。
(三)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实验室每个适配项目技术支持工程师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5人。
(四)依托单位管理科学、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能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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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9月2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相关项目申报的通知》,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5日17:00前。
申报内容
主要包括培育库入库申报、已入库企业晋级申报、已入库市外企业引进落户申报等3个专题。
支持内容
入库企业将获珠海市财政2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资金支持,同时成为各区、各部门重点扶持服务对象,享受为入库企业量身打造的资本、人才、技术和土地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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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9月11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申报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2020年(第三批)和2021年项目入库的通知》,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6日上午11:30前。
申报专题
主要包括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3个专题。
奖补方式
(一)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专题,按照项目已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10%的标准予以奖补。
(二)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专题,其中对符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7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台。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30%给予奖励,成套装备奖励最高不超过900万元/套,单台设备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台,总成或核心部件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台。
(三)以事后奖补方式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题,奖励资金额度不超过项目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奖励资金由项目单位用于后续设备购置、平台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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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9月10日,珠海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珠海市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奖励资金的通知》,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上午9:00至9月30日下午24:00。
申报主体
符合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各区(功能区)、相关企业(机构)及个人。
申报范围
(一)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符合扶持奖励条件的项目。其中2020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奖励标准按照《珠海市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招商引资促进项目动工投产的若干措施》规定执行。
(二)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符合《珠海市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招商引资促进项目动工投产的若干措施》奖励的项目。
支持方式: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事后奖补方式,获得扶持奖励资金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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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9月11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三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通知》,各申报企业于9月30日24:00前完成网上填报,并于10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达所属行政区(经济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
申报主体
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全口径统计结算关系在珠海市范围内的制造业、信息服务业、物流业、商贸流通业、建筑业企业。鼓励上述行业里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建立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支持内容
对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横琴新区、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富山工业园工信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区域政策给予资金支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给予倾斜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有关项目;每年优先推荐已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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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珠海政府网综合制作,素材来源于珠海市科技创新局、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珠海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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